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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洗剑血成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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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扛不住了,匆匆接过那把弯刀,胡乱道别了,策马逃也似的飞奔而去。

不论哪一句单独说出来,丁一也能理解得了。

但刚说了留件衣服;

接着又说满都海长大了就嫁给他,他就凌乱了。

策马奔出很远,丁一才缓了下来,抽出那边弯刀,倒吸了一口冷气:大马士革钢!

这可不是几百年后无良刀贩,酸洗出来、用砂纸一打就没有的花纹啊,这玩意不必多高深的监定水准,只要认真看过真品,视力没问题,一眼就能看出来了,而丁一就曾在博物馆里看到过真品。这玩意说起来,恐怕还要比丁一胯下这匹应该有汗血马血脉的白马贵重,真是官二代出手非同凡响啊。别说后世了,就是现时正统十四年,拿到京师去,也值许多的银子啊!

不过丁一苦笑着还刀入鞘,那个母豹一样的女人,他真的怕敢见她,只望后会无期就好。她不单是极度强势,而且似乎所有的纲理伦常在她面前都不存在一样,她想怎么整就怎么整!丁一真发作起来,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论心狠手黑也不是做出来,但还是吃不消那位安答。

因为他始终还是有下限的。

例如要立威,丁一还是会在对方的手摸向刀柄之后再出刀。

他很清楚,若果是巴达玛,她绝对不会等,她想做什么就会直接去做——哪怕她明知在对方拔刀之前,她已足够可以杀死他一百次,也不会去等对方摸上刀柄。她真的就是一种野兽的思维,没有说突然单方面宣布丁一是她安答会不好意思、要把丁一这安答借酒逆推会下不了手、或是说把女儿许给安答做不出来之类的感情,没有,她那真不是装腔做势,是整个人就完全是动物性,从里到外就是一头人形母豹。

丁一长叹了一声,拍马向那个名义上已属于他的部落驰去。

他还有许多事要做。

夏季已是尾声,草原上去到秋时便是马壮膘肥,每一次游牧民族对农耕民族的战事,都会在这时候开始,丁一已经没有多少时间来消磨了。

嘎达斯无疑在这个部落里很有威望,而巴特尔在面对马匪的厮杀里也充分展现了他的武勇,有着他们两个领头,迁徒的过程里并没什么太大波折,而且刚刚被马匪冲击的牧民们,他们需要英雄,那是能够让他们得到心理上平安的守护。

而丁一无疑就是这个的存在,对于他们来说。

哪怕他们觉得,他是一个如同妖魔的英雄。

也是英雄。

但在丁一回到部落里时,嘎达斯却恭敬地告诉了他一个不太好的消息:“那颜,巫都干回来,她想见你。”他的眼睛下意识地躲闪,隐藏着某种内心深处的欲望,他是个聪明人,可惜因为年代的局限,他不知道什么叫做犯罪心理侧写,也不懂得肢体语言往往会透露许多真相。这一点来说,大明的文官里,不用说首辅了,便是李贤和商辂,也要比他强出无数倍,尽管他们也一样没学过这些东西,但所谓读书养气,往往会无师自通去控制自己的肢体行为。

丁一看着嘎达斯,从他的眼神,他的肢体语言,无不透露出他强行抑制的内心的兴奋。看起来,嘎达斯认为现在他有一个机遇,而他正在犹豫是否要捉住这个机遇,他在权衡着风险……

最为直白地说,他所提到的巫都干,应该很不简单,至少在他的认知里,觉得足以和丁一抗衡。所以,他在考虑站队。

“为什么她不来见我?”丁一平静地向他问道。

话一出口,丁一就知道自己可能说错了。

因为嘎达斯的嘴角动了一动,很显然他控制住自己想要冷笑的欲望,但丁一却仍然能解读出,那是一种“果然如此”的潜台词。

丁一不动声色,话锋一转:“不过,我去看看她也无妨。”

嘎达斯有点失望,但他还是恭敬地在前引路,他想不到丁一这么狂暴——按他立威时弄死那几个牧民的手段,还有他面对马匪时的出手,嘎达斯得出的结论——会愿意去见巫都干,这样他预料之中的冲突,居然就消蚀无踪了。

看看走进巫都干的帐篷里时,丁一皱起了眉头。

坐在里面的那个女人,以她的安着鹿角的帽子和顶端铜制的飞鸟饰物来看,明显是个巫婆,不,应该说是萨满,蒙古萨满。(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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