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偌大的唐古拉山口,除了一辆白色世界里黑色的大悍马,就是极远处像甲虫一样的三人一獒了。
所幸的是,犬类的嗅觉是非凡的,况且包包还受过专业搜救训练,这一点,三人十分清楚。除了感情的因素,这也是三人不放弃搜寻的重要原因,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是探险俱乐部队规精神里很重要的一条。
三人知道,包包的特点是:无论你躲在哪儿,它都能找到你,它可是犬类中超级捉迷藏的“大内高手哩”!
就连你长时间不洗澡,它都会知道得一清二楚,即使离人二三百米远,它都能闻到你身上汗腺散发出来的臭味儿,即使在你走开三天后,它那灵敏的狗鼻子,还能在车内闻见你留下的臭汗味哩!
若是在北京城那座著名的学府,即使王子还要经过几座大楼,包包都能闻到主人快来啦。
它的鼻子又大又湿,嗅觉比人要灵敏一百万多倍。它会悄悄地埋伏在楼角,像狙击手那样一跃而起“袭击主人”。王子一看有惊无险,往往会和包包热烈地拥抱在一起,包包乘机就用宽大的狗舌头,一下一下地舔王子那整洁的下巴,连含笑都会看的醋意萌动。
这就是动物界中不可思议的犬类现象!比方说,人要等到五百万个物体分子进到鼻腔里,才会闻得出气味儿。
而像包包这样的狗狗,只需要五个气味分子进入鼻腔里,就能轻松分辨出气味来,可见“人不如狗”。
包包还会用嗅觉来察觉危险、寻找同伴和好吃的。包包们还会用身上的气味来标识地盘,让其它的狗狗知道接近它的地盘时,应该回避。
想想从小到大,你是不是经常看到狗狗们在路上对着电线杆子,或者大树根部,大模大样地抬腿撒尿呢?不用说,它们是在用尿骚的气味儿做路标,和领地霸权的记号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