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三千支堑壕枪第二天就运到了拉包尔……这对美国来说并不是难事,此时日本联合舰队已经被打得龟缩在“绝对防御圈”内不敢出动,太平洋几乎就可以说是美军的天下,从美国本土到澳大利亚的航空运输线是畅通无阻。
拉包尔正处在这条航空运输线上,且拉包尔上还有机场……在美国的开辟下拉包尔甚至都有了三个机场:一个在东南面用于运输机的起降,一个在北面用于远程轰炸机支援美海军在中太平洋的进攻,另一个则在西面用于支援麦克阿瑟所领导的美澳联军在新几内亚的作战。
由此也可以看出拉包尔地理位置的重要性……这是由拉包尔即有足够大的面积构建机场又有一个良好的深水港口决定的,此时的它可以说是美军朝日军方向进攻的两条线路的最重要的后勤补给基地。
正因为这样,三千支堑壕枪仅仅只用一天的时间就发放到美军士兵手里。
此时美军海军陆战队的标准编制是一个团有3242人……团下有三个953人的步兵营和一个团属火力连,这个团属火力连是配属反坦克炮的,原本是用来增强陆战团的反坦克火力,但其实这些反坦克火力基本都不是用于反坦克而是用于打日军的碉堡。
营下就有三个196人的步兵连再加一个人数为288人的装备连……这个装备连就差不多相当于中国部队里的机枪连,只不过美军这些土豪的装备连有四个排,一个排是装备四门迫击炮的迫炮排,另三个排是每排装备4挺重机枪的重机排。
连下有三个步兵排再加一个重武器排……这个重武器排又是装备三挺机枪及三门小口径迫击炮(60MM口径)的火力支援单位。
由此可见美海军陆战队的火力有多猛,重机枪和迫击炮都武装到排一级去了,相比之下,中国国内的精锐部队营一级有配属机枪连那就算是相当不错了。
对于堑壕枪的配置,当然不会配给那些火力掩护单位……火力掩护单位配备的都是重机枪、迫击炮之类的玩意,基本都是远距离作战,很少有与日军近身作战的机会,配备堑壕枪不但是种浪费还有可能影响火力掩护单位的作战。
于是就是27个步兵排平分一千支堑壕枪,每个班大约能分到12支堑壕枪。
这明显就是绰绰有余了,因为美军一个班总共只有十二人,这十二人里配备10枝M1伽兰德步枪、1挺M1918A1式勃朗宁轻机枪(BAR)跟1枝1903式步枪……1903式春田式步枪是一战时的拉栓式步枪,因为精度较高所以被美军装上狙击镜当作狙击枪使用。
后来为了对付日军的坑道又在班里增设了一名火焰喷射兵,也就是一个班有十三人。
偶尔班长还会携带汤姆森冲锋枪,这也是一种近战利器,只不过美国佬的班长很多时候并不喜欢带这玩意而更愿意选择M1步枪,原因是汤姆森冲锋枪射程只有两百米,与M1步枪七百多米的有效射程相去甚远。
用一名美军班长的话说,就是:“如果带着汤姆森冲锋枪上战场,因为射程原因很多时候我只能看着,就算我朝目标射击通常也无法知道有没有打中目标,因为目标就算被击中也还能继续作战(汤姆森冲锋枪打的是手枪弹,距离远一些威力就不够)。汤姆森的作用是等敌人冲上来的时候能够有效的阻止敌人,但我们有机枪不是吗?另一方面,等敌人冲得足够近的时候我们的队伍通常都在撤退了,所以它很难发挥作用!能发挥作用的时候也许我已经差不多要牺牲了(指的是自己落在后面被敌人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