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慕容长欢的能耐,自然也不可能知道。
但是温孤雪就不一样了,他的人脉与势力,就连司马霁月都无法知悉,所以……即便他知道了象牙梳的下落,也算不上稀奇。
司马霁月介意的是,慕容长欢将此事托付给了温孤雪,而没有因为束手无策,跑回来找他帮忙。
其实只要她肯开口,他又何尝不会帮她一把?
只是那个女人,从来都不相信他……甚至连问上一句,都吝于开口。
凭着她这样冷淡疏离的态度,像是巴不得离他远远的,他还看什么风月本子?学什么甜言蜜语?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看着司马霁月一甩袖子,摔书走离,清风免不得又同情起了躺在地上的那本书。
其实不管温孤世子如何作为、慕容小姐如何作为,至少那本书……它是无辜的啊,只不过……受宠是因为慕容小姐,失宠亦是因为慕容小姐罢了……
摇摇头,见着那袭紫衣在门边一闪而逝,清风立刻迈步跟了上去,也没来得及去捡起地上的那本书,就任由它安安静静地躺在地上。
微风拂过,翻动了书页。
隐约可见上头用朱笔划了一横,做了记号,也算是极其用功刻苦的——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情。
不知所起。
却。
一往而深。
七日之约就要到头了,慕容长欢正着急着,要是过了今晚还找不到象牙梳,司马霁月必然不会轻易饶了她,刚好她在今天解了禁足,等了一个早上,正坐不住要去找温孤雪问下进展,就见花雪楼的金帖子送了进来。;
说是金帖,还真是镀了金的。
而且据说还是真金白银的真金,并不是用其他的东西倒腾出来的金色。
那金帖一拿到手里,沉甸甸的,分量不轻,慕容长欢只低头看了一眼,都似乎可以嗅到那股子扑面而来的贵气。
那是一种唤作“一掷千金”的财气!
什么叫财大气粗,这就是财大气粗,只有皇城第一楼花雪楼才有的豪绰与魄力!
金帖看着很简约,只用金线勾勒出了“花雪楼”三个大字,再加上一点花纹作边饰,并没有任何的繁复的文案与点缀,但正因为素洁干净,便更显得大气恢弘!
花雪楼又是个什么地方呢?
按性质来讲,应该说是一个酒楼,有美酒,有佳肴,伴水临街,东边可见美景,西街可见繁华,乃是一处赏心悦目、大快朵颐的好场所。
但花雪楼又不同于一般的酒楼,楼里有美姬,有歌女,甚至还有模样标志的娈童和小倌儿。
然而,花雪楼也不同于寻常的青楼,因为楼里头养着的那些美人儿一个也不卖身,只卖色,或者再加上卖艺。
若是哪个权贵豪绅看中了其中的一位,想要一亲芳泽,就必须出大价钱为其赎身,更甚者,还需要对方同意才行,若不然……
楼主大人也是不会轻易放人的。
在大街小巷里头,关于花雪楼的传闻非常之多,但更多的,却是那位艳惊天下的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