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繁体版 简体版
笔趣阁 > 第三次机遇 > 第五十八章 帝国宪法

第五十八章 帝国宪法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对这个制度的规定,虽然出乎各位重臣

,但正如皇帝所料想地那样——任何一个大臣即便心满,也不愿意给皇帝留下人老犹恋栈的不良影响。更何况这个退休年龄的制定基本符合帝国职官的任职情况,以往确实有一部分重臣过了70在职场拼杀,但无论精力也好、能力也罢,都极大地衰退下来、于事无补,何必自讨没趣。

对资政院议员而言,这番任职年龄的限制只针对政府官员,议员任期却可终身,这便给他们提供了一种优越感,虽然也有人提出要辩护一番,但主流意见特别是新锐派对年老之人把持朝政地固有症结早已种下,提议表决自然是极力赞同。

与退休制度相辅相成地是年金制度,杨度朗声说道:“官员年老致仕,除皇上钦赐优容外,别无他物,以至于生活困难,不得不仰仗积蓄,部分官员贪污腐化固然有其道德不检点之因素,但为身后事考虑、为子孙事考虑亦是重要原因。皇上一贯体恤臣下,先既已仿效西洋各国设立退休制度,则养老金制度亦一并遵照执行。”

按照议案的提议,官员俸禄被分为级俸和职俸两部分,级别即与官员品秩相对应的俸禄,品秩一经确定,除非变动,终身不易——退休后地大臣依旧保留品秩,职俸与职务密切相关,因职务不同而俸禄不同。官员在职期间,这两俸一并发放,构成官俸,官员退休之后,依然按照其退休前最高级别发放级俸,以作维持。

当然,一旦涉及到发放养老年金,就有一个资金如何筹集的难题。皇帝也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现有官员自维新三年起,一律按照本人官俸之十分之一提留年金,以备退休后发放。每逢官员退休,则对其进行勘察,若无渎职、违法、贪赃情节,则发放养老年金,先从本人提留年金部分提取发放,提取完毕后,由职官部从国家财政中提取发放直至官员过世,若该员不幸提前过世而本人提留年金部分仍未提完,则将剩余部分一次性发放家属,充作抚恤。

个人提留年金部分予以计息,按年息5计算,由财政部会同职官部统一建档、结算,每年岁末核对。年金制度从维新三年7月起执行,以前从未缴纳过个人提留部分的官员若退休,则视作缴足,由朝廷统一发放。

除此之外,杨度还着重指出,皇帝认为目前官员俸禄太低,各种非俸收入太多、太杂,有茫然不知所措之感。今后官俸体制改革将要大幅度提高官俸收入,减少俸禄之外的其余收入,“务必使贪官无所遁形,使清官不至于为生计发愁。”

皇帝明确指出,资政院议员任职期间即为帝国服务,国家同样要发给年俸以资使用。

端的是皇恩浩荡,这份御案的提出博得了全场阵阵热烈的掌声,几乎无一人表示反对,最后的投票结果也显示了这一点,186票全票赞同通过。

当然,财政大臣载泽的脸是铁青的,这意味着财政部想要平衡预算,控制财政赤字的难度又加大了,偏他有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与全体官员、议员对抗,个中滋味只有自己体会罢了。

一路有惊无险,经过近5的讨论,前面8项御案均获得了第6,一,一,《中华帝国宪法草案》。

这份草案是在数年前通过的《钦定宪法大纲》上修改而来,历经2多的风雨,可谓数易其稿,反复推敲琢磨,政学院和修律大臣为了宪法的文字与细节问题,反复讨论研究,终于拿出了现在这样一个草案提交议会。

如果说杨、梁等人前面公布的8御案都是在形式层面或者部分层面对国家体制进行有限调整的话,那么宪法草案所承载的内容就是寄托了对帝国维新事业的总体战略规划与宪政改良的全局谋划,如果不能形成一部凝聚统一意志、结构完整、条例清晰的帝国宪法,那么无论皇帝在其他方面做出了多大的成就,就宪政改良而言,在整体上是不完整和全面的。

因此,宪法草案甫一推出,她的命运就为全场所关注、所聚焦……第三次机遇 第三卷 第五十八章 帝国宪法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