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点钟的太阳透过纱窗闯进房间里,落在程澈的毛拖鞋上。
程澈在吃花卷的时候看见了祁琚昨晚发来的信息,她连忙回了一条“早安”的信息,咕噜咕噜喝下半杯豆浆。
“女孩子家家的,喝东西慢点,不要沾到嘴边了。”陈桑斥道。
程亦奇斜眼瞥程澈,扑哧一声笑出来,她嘴边沾着一圈豆浆渍,像黄胡子的老人。
程澈迅速地拧了拧程亦奇大腿,他嚎叫一声。于是两个人一起在餐桌上被陈桑骂了一通。
今天的天气还算暖和,程澈穿了一条薄薄的牛仔裤,套件白毛衣,挎个鹅黄色的小帆布包,十分素净地出了门。
她坐了半个小时的公交车,晃晃荡荡地到了人民医院。
到了1519病房,程澈透过窗户,看见病房里的两张床上分别躺着一个小女孩和一位老爷爷,她还以为自己走错了房间,特地往外走瞧了瞧房间号。
没错呀。
她敲敲门,在看书的小女孩应声抬头,向门口投去疑惑的目光。
“你好,请问一位姓温的姐姐,是住这个病房吧?”程澈问。
“啊?你说的是温慕卿姐姐吗?”小女孩探出头,上下打量着程澈。
程澈点头。
“她好几天前就转院了呢,你是程澈吧?”看见程澈应下,小女孩利索地下床,打开病房里的柜子里,从里面拿出一个纸皮盒,“这是温姐姐让我转交给你的。”
小女孩矮矮瘦瘦的,戴着一顶酷似樱桃小丸子的明黄色渔夫帽。
程澈有些犹豫地接过盒子,捧在胸前,讪讪地问:“她……转去哪里了?”
“去B市啦,”小女孩扬起一个笑脸,真心为温慕卿高兴,“她配型成功了!”
程澈一愣,配型?
……
程澈坐在医院一楼大厅的铁板凳上,脑子里回荡着小女孩的声音,心情复杂,不知道该替温慕卿高兴还是难过。
她还没缓过神来,呆呆地看着来来往往的医生护士和病人家属,每个人脸上的神情各异,有人一脸冷漠,有人满怀希冀,有人面带丧色。
长板凳一抖,旁边突然坐下来一个脸上化着精致妆容的女人,大眼长睫毛,红唇尖下巴,可惜脸过于苍白了。
她穿着上班一族的白衬衫和黑西裤,整套衣服一丝不苟,找不到任何褶皱和印子,左手拎着香奈儿包包,右手拿着一沓病历本和化验单,手腕间挂着在灯光底下闪闪发亮的银质手链,脚底踏着一双差不多有十厘米的细跟高跟鞋。
程澈转头看她,那女人低着头玩指甲,一不小心将左手食指上的美甲片扣下来一小块。
女人愣愣地看着残缺的指甲,忽然眼泪就飙了出来,从一开始忍着啜泣,到后来弯腰把头埋在膝盖里痛哭。
周围好几个人递来了不同的目光,有的是同情,有的是好奇,有的是蔑视。
程澈鼻尖一酸,眼睛也湿润起来。不知道是因为心疼这个陌生女人,还是因为想起已经去北京的温慕卿。
一个在医院里哭泣的女人,每个人都能猜到发生了什么事情。程澈默默地递了一包纸巾给正哭得梨花带雨的女人。
那女人察觉到了来自邻座的善意,她深呼吸了好几次,终于控制住了情绪,抬起头迅速地说了一句谢谢。
没关系。程澈本来想回她一句,但发现自己一张口就忍不住想啜泣,于是闭上了嘴,轻轻地摇摇头。
五分钟后,女人起身径直去了洗手间,最终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消失在程澈的视线中。找不到那女人的身影,程澈低下头,看着自己的鞋尖发呆。
忽然,有人在旁边递给她一罐还冒着冷气的可乐。
程澈抬头,居然看见了乐恒里。他穿着一件纯黑色的高领毛衣,让仰着头的程澈看不清他的表情。
乐恒里晃了晃手中的可乐,说:“还你的。”语气像在逗路边的一只流浪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