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的。
虽然玛克辛没有看到,但从对方的职业看,卢克还是比较相信她的话。
如果嫌犯真的使用道具,在卢克看来有三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嫌犯精神有问题,是个变态。
第二种可能,嫌犯身体有问题,不行。
第三种可能,嫌犯是个女人。
第一和第二种情况需要排查男性涉案人员是否有类似倾向,同时还要调查是否有相关的案底或病历。
第三种情况,排查涉案女性的嫌疑。
综合情况来看,卢克觉得第三种情况更大。
首先,先分析6.25车震抢劫强健案,女性涉案人员除了受害人玛克辛,还有男性受害人阿巴尔.弗里克的老婆。
假如弗里克夫人知道了丈夫找小姐,或许有可能用这种方式报复对方。
但嫌犯6月28号再次犯案,还杀死了第二名男性受害人巴伦.史密斯,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至少目前看来,双方没有明显的关系,动机不足。
卢克感觉,她的嫌疑不算太大。
再说6月28号车震抢劫强健案的涉案人员,其中女性包括受害人雪莉,从目击证人口中可以排除雪莉的嫌疑,那么剩下的女性涉案人员中还有男性死者巴伦.史密斯的老婆。
卢克给史密斯夫人做过笔录,她是一名梅恩思医院的女医生,全名佐伊.史密斯。
据她描述案发当晚她并不在洛杉矶市,而是在长滩市出差。
梅恩思医院在长滩市有分院,分院的一名病人需要做手术。
6月28号上午,她就赶到了梅恩思长滩分院,先给病人做了全身的检查,确定病人的身体状况可以实施手术。
当晚,她入住了长滩市龙米兰酒店,晚上八点给受害人巴伦通过电话,九点到十二点已经睡觉了。
第二天一早她还要赶到医院做术前准备。
第一次做笔录,卢克没有看出对方有撒谎迹象。
不过,佐伊.史密斯是有作案动机的,老公巴伦背着她和女受害人雪莉车震,她有足够动机报复丈夫。
前提是,她知道了丈夫出轨的事。
警方当时之所以没有将她列入重点调查对象,主要是因为女受害人雪莉遭到了凶手的强健,她觉得凶手是男人,警方也将调查重点放到了男性嫌疑人身上。
现在有了另一名女受害人玛克辛提供的线索,凶手很可能是女人,那么佐伊.史密斯的嫌疑也随之上升。
首先要排查的是佐伊.史密斯的不在场证明。
长滩市是洛杉矶县的第二大城市,距离洛杉矶市并不远,卢克在网上查了一下,从长滩市的龙米兰酒店到洛杉矶市的卡波尔山只需要一个多小时的车程。
往返杀人的时间是足够的,并不耽搁第二天做手术。
随后,卢克向队长汇报了情况,两人商量了一番,将一中队分成三组调查。
第一组是苏珊、副队、马修,他们三人负责排查男性涉案人员是否有心理或身体上的问题,以及有相关案底的前科人员。
第二组是雷蒙、珍妮、杰克逊,他们赶去长滩市调查,主要调查佐伊.史密斯案发当晚是否离开过龙米兰酒店,是否有不在场证明。
第三组是卢克、小黑,负责调查佐伊.史密斯在洛杉矶市的情况。
首先,卢克调查了史密斯夫妇名下的轿车,一共有两辆,其中一辆是奔驰s,也就是案发时死者巴伦.史密斯驾驶的汽车。
第二辆是一辆宝马x6。
假设佐伊.史密斯就是凶手,她肯定要从长滩市返回洛杉矶市作案。
她肯定是需要交通工具的,最大的可能就是汽车。
所以,卢克和小黑开始排查6月25号和6月28号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
6月25号,重点排查奔驰车和宝马x6,佐伊.史密斯很可能驾驶其中一辆轿车作案。
6月28号,只排查宝马x6,因为奔驰车由死者巴伦.史密斯驾驶。
当然,也不排除嫌犯驾驶其他车辆的可能。
同时在这两个现场出现过的汽车也是重点排查对象。
卢克和小黑排查了一下午,都没有发现可疑车辆的踪迹。
反倒是雷蒙他们那边的调查有了进展。
根据龙米兰酒店的监控显示,晚上七点多,佐伊.史密斯疑似离开了酒店,凌晨五点多才返回酒店。
之所以说疑似,是因为佐伊.史密斯居住的酒店房间门口没有监控视频,而佐伊.史密斯经过了装扮,故意戴了一个圆顶遮阳帽,警方无法从监控中辨认她的容貌。
但是,从可疑人员的体型和所在的楼层推测,应该就是佐伊.史密斯。
这个能否作为定罪证据还在两可之间,但是对于警方的调查已经够了,足以推测出佐伊.史密斯的不在场证明有问题。
那么,警方接下来的调查重点也将放在佐伊.史密斯身上。
另外,雷蒙调查了酒店监控后,发现佐伊.史密斯进入酒店时驾驶的的确是宝马x6,但晚上中途离开没有驾驶那辆宝马x6。
很显然,佐伊.史密斯还有其他的交通工具。
卢克猜测,为了避免被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拍到,佐伊.史密斯很可能选择其他车辆作案。
两种可能,第一种借别人的车作案,比如说亲朋好友。
第二种可能,租车作案。
卢克更倾向于第二种。
随后,卢克赶去租车公司调查。
美利坚的租车行业有一定的市场,有不少大型租车公司,在全世界各地都有业务。
很方便,只要在网站下单即可完成。
卢克和小黑两人去了洛杉矶最大的一家租车公司调查,这家租车公司叫做herez,总部就设在洛杉矶,在当地有一些免税政策,所以比其他租车公司更有竞争力,中高端的汽车都有。
卢克和小黑到了herez公司,出示了警徽和搜查证,在公司客户名单中搜查了佐伊.史密斯的驾驶证,查到了两次租车记录。
第一次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