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端和坚持不给水军配发盔甲其实是可以理解的。
这应该说是秦法不健全,它没有规定降兵自成一军后应视情况酌情配发盔甲。
既然秦法没这规定,杨端和私自配发就是违法,而且给水军三千人配发还是大规模的违法。
这并不是因为秦国没有盔甲。
事实上便是从魏兵那缴获的盔甲就有数十万套,这还没计大梁仓库里堆积如山的崭新的盔甲。
这些盔甲虽是与秦甲制式不同的魏甲,但只需稍加改动便能制成秦甲。
用这些盔甲配发给水军三千将士那是绰绰有余。
问题在于若是给水军这些无爵位的魏军俘虏配甲便会衍生一系列问题:
若水军可以配甲,那是不是说其它魏军俘虏也可以配甲?
若无军功的魏军俘虏可以配甲,那是不是说秦军无爵者及一级爵公士也可配甲?
若秦军无爵者及一级爵依旧不能配甲,那是不是代表他们的身份和地位还不如魏军俘虏?
……
这就不只是影响士气的问题,更是可能撼动秦国二十军功制的问题。
要知这二十军功制是秦国强大的基础,所以即便是嬴政也不敢轻易违反。
于是杨端和只能考虑给水军更多实战机会让他们在实战中晋爵配甲。
但沈兵却知道这几乎不可能。
公士还比较容易,只需要获敌甲首一颗。
问题在于想配甲的话就需要二级爵上造。
也就是说至少要拿六颗人头,且这其间还不能犯错被罚。
这要打多少场仗才能达到?
水军这要是每人能拿到六颗人头而且还是“甲首”,那楚国水军就差不多被团灭了吧!
到时水军这三千人还活着吗?
就怕是一拔拔老兵牺牲一拔拔新兵补充进来,却永远都没能拿到二级爵。
因为战场便不是打一场仗拿一颗人头再打一场仗再拿一颗人头那么简单……
要是下一仗是你的人头被敌人拿了呢?
要是下一仗处于劣势被敌人围歼了呢?
只怕盔甲没拿到命已经没了吧!
沈兵有些沮丧。
如果是步兵、骑兵也就罢了,没有盔甲还可以想想奇袭之类的。
但水军作战大多用弩箭,有盔甲与没盔甲的差别太大了。
原因是水军几乎是近距离与敌人对射,这就可能出现我方射敌人几箭敌人还能继续作战,敌人射我一箭就完蛋的局面。
这样一来这仗还怎么打?
只怕是连楚国水军的游击队都打不过吧!
这时魏呴就进帐来报:
“校尉,水军战船已制好,请校尉检阅!”
车轮战船的制作并不复杂,苍等工匠要一天,水军兵士边学边做三天也就够了。
但烦燥的沈兵此时根本没心思管制船方面的事,一抬头就说道:
“让他们试行一日,发现问题后再制。”
“直到一日之内能制出满足要求的战船为止!”
魏呴应了声便退了下去。
沈兵这要求似乎有些苛刻,因为“一日能制出”都达到工匠的速度了。
但实则却不然,因为这其中有“熟能生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