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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匈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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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周围的山山水水,刘辨精神一振,顿觉神清气爽。

人需要雅致,可是在雅致的氛围里呆得太久了,难免会染上文弱的毛病,所以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喜欢远足,喜欢骑行西藏,就是想享受那种远离城市,亲近自然的本能感觉,开拓自己的心境,强健自己的身体,同时也是一种新的时尚。

不过,和刘辩的远征比起来,他们那些都是小儿科,不值一提。

带着三千龙骑出征,横行天下无敌,这可比什么自驾游都爽啊。

“陛下,这里真美啊。”蔡琰骑着一匹桃花斑母马赶了过来,笑靥如花:“我真想在这里住几年,不回洛阳城去了。”

刘辩笑笑,心道你现在当然觉得美,可要是被人横在马背上,恐怕就不觉得美了。

这次出征,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坐车,而是全部乘马,就连大部分辎重都用马来驮,随行的车辆不超过十辆。他这么做,一方面是为了快速行军,一方面是为了和将士们同甘共苦,增加凝聚力。

通常来说,别说是皇帝,就是普通将领带兵打仗,也与普通士卒的待遇相去甚远。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名将霍去病出征,自带厨子,将士们面有菜色,他的行营里却还有肉没吃完。霍去病如此,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真正能和部下同甘共苦的将领绝对是凤毛麟角。

至于皇帝,那就更不用提了。天子出征,行军费用的一大半可能是供应皇帝及其随从人员的。所以天子出巡向来是烧钱的事。刘辩现在没钱,只好以身作则,从自己开始精简起。

他的身边除了三百近卫郎,只有十来个荀攸、裴潜之类的军谋、文官,女人只有三个:美人索杜氏、乳娘卞氏、才女蔡琰。杜氏、卞氏侍候他的生活起居,蔡琰负责他的文书翰墨,都有各自的任务,真正吃闲饭的只有卞氏的两个小孩子:五岁的曹丕和刚刚三个月的曹彰。其实曹丕也不能完全算吃闲饭,他已经知道帮助刘辩磨墨铺纸。只有曹彰什么也不干,整天躺在襁褓里卖萌、吐口水、睡大觉,不过刘辩也不好说什么,分享了曹彰的口粮,总得还个人情。

刘辩大概是有史以来最简朴的天子。不过,这个苦吃得很值,这极大的增强了将士们的凝聚力,刘辩所到之处,每一个将士看向他的眼神都带着发自肺腑的热诚,他们相信,这样一个真正与他们同甘共苦的天子一定能带着他们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

万人必死,横行天下。刘辩没有万人,包括所有人在内,他只有五千人,但是他却有足够的信心一举击杀须卜骨都侯。这不仅是因为他手下有超过十人明悟命格,更是因为这份凝聚的人心。

“别光顾着自己美,还得让别人知道这里的美。”刘辩笑道:“那些儒生只知道读万卷书,却不知道行万里路,在他们眼里,这里就是蛮荒之地,却不知道这里有别样的美。比如你父亲,他曾经过到朔方,也没有觉得这里美吧?”

蔡琰不好意思的点点头。蔡邕到朔方来,虽然不是真的发配,而是身负秘密使命,可是在他的心里,其实和发配差不了多少。他只想着早点完成任务,回到洛阳,哪里会有心情欣赏这些美景。他辗转江湖十余年,写了不少诗,却没有一首是写塞北之美的,便是明证。

“陛下放心,臣妾会留心的,希望将来能留下一卷半卷的诗文,也能在列女传中留名。”

刘辩大笑:“哈哈,岂止是列女传,你大可以在文苑列传中留名。”

蔡琰红着脸,瞥了刘辩一眼,正准备说些什么,前面驰来一骑。蔡琰知道有军情,连忙催马离开。

骑士驰到刘辩面前,也不下马,就在马背上躬身抱拳:“陛下,横野中郎将徐晃已经选好安营地点,并派出斥候探查百里以内的敌情,请陛下准备休息。”

刘辩挺直了身躯,手抚鞍桥,颌首示意:“回报横野中郎将,将士们辛苦,朕甚是欣慰。”

“愿为陛下效劳。”骑士应了一声,拨转马头,飞奔而去。

登封一战,徐晃一战成名,刘辩将他提升为横野中郎将,虽然还不是将军,可是徐晃的仕途之光明已经是人所共知。刘辩知道徐晃谨慎,所以让他做了前锋,反而将熟悉边地情况的张绣留在中军。一开始,有很多人表示不解,可是后来,随着大军一路向前挺进,徐晃细致到让人发指的侦察让他们一路上没有遇到任何麻烦,所有人,包括张绣在内,都认可了刘辩的这个安排。

在湳口扎好大营,升起了篝火,刘辩却没有入营休息,他盘腿坐在河水边,闭目冥想。漆黑的玄刀横在膝上,寂静无声。

……

美稷,一个灯火通明、烟气缭绕的大帐里,头戴虎皮,口中衔着虎牙的巫师突然张开了眼睛,失声尖叫:“真龙降临——流血满地——”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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