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初十,放告日。
根据大周律,地方府县每五日开衙放告,接受各种民事诉讼。
至于刑事诉讼案件,则都是即告即审——否则若是初一出了人命案,到初五官府才去追查盘问,岂不早误了大事?
当然,也有些事实俱在,并没有什么紧迫性的命案,同样会拖到放告日再行审理。
譬如说今天这一桩案子:
“呜呜呜……大人,小的只是与那妇人有私情,可从未想过要害人性命啊,还请青天大老爷明断!”
“回禀老爷,经仵作仔细勘验,死者确系不慎失足,导致意外撞柱而死,并非是外力所致。”
这乍听之下,似乎是偷情导致其夫遭遇意外身亡的案子。
但若真是这样,孙绍宗也就不用为难了——虽说这案子里确实有私通的成分在,但死掉的却不是女方的丈夫,而是女方的儿子!
整个案情的大致经过,是这样的:
李氏守寡四年,膝下只有一个十七岁的儿子。
以前她整日里围着儿子转,倒也还不觉得怎样,可自从儿子去年找了工作,每天里早出晚归的,回来也很少与母亲交流,李氏便一下子找不着精神寄托了。
这时候,街尾的王皮匠趁虚而入,与其勾勾搭搭的成了好事。
要是这王皮匠有家有业的,确系与李氏私通,这案子也还算好说。
偏王皮匠也是个鳏夫,与李氏很是有些真情在,还曾托人向李氏提亲——李氏自然没什么意见,可她那儿子却恼了,当场便把媒人打了出去,还勒令母亲与王皮匠不准再来往。
李氏嘴上应了,私下里却并未和王皮匠断绝关系,仍是半遮半掩的勾搭着。
四邻八家因晓得前后缘由,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不当这是什么伤风败俗的事情,只感叹李氏命不好,摊上这么个不通情理的儿子。
却说三日前,王皮匠又去与李氏偷欢,谁知李氏的儿子竟提前回了家,把他堵在了里面。
李氏无奈,只得让王皮匠藏到了衣柜里。
谁知李氏的儿子进门没多久,就嗅到了王皮匠的脚臭味儿,于是顺藤摸瓜将王皮匠揪了出来,劈头盖脸好一通撕打。
眼见王皮匠被打的头破血流,李氏生怕闹出人命,便扑上去抱住儿子,叫王皮匠赶紧跑路。
谁知儿子挣脱她的束缚,怒不可遏的追上去,竟当真闹出了人命——不过丢掉性命的不是王皮匠,而是李氏的儿子!
要说王皮匠曾经反抗过也还罢了,偏这李氏的儿子是自己失足跌死的,王皮匠压根也没敢碰他一根毫毛。
这种糊涂事儿吧,要是不声不响的就过去了,官府肯定也不会追究。
偏李氏原本虽然恋奸情热,见到儿子丢了性命,却是立刻翻脸不认人,一路从大兴县告到了顺天府。
而且她也不知听了谁的点拨,一口咬死定儿子是抓奸时死的,按大周律应该对王皮匠从重治罪!
“李氏。”
孙绍宗颇有些头疼的提醒道:“若以通奸治罪的话,王老实固然要罪加一等,你自己怕也脱不开干系。”
“回禀青天大老爷!”
就见李氏一个头磕在地上,毫不犹豫的道:“只要能替我儿子报仇,民妇便是陪着老王一起投胎转世,也是心甘情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