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官府若是用心办起事来,效率还是蛮高的。
当然,他们用不用心,乃至下了几分心力,则完全取决于是在为谁办事。事分轻重缓急,人有地位高低,不同的人是可以享受到不同待遇的。
李谦是什么人?
他是本地豪绅,是两榜进士,是致仕乡宦,是钱塘知县聘请的西席先生,是声名远扬的杭州才子,同样也是声名狼藉的杭州第一纨绔------此外,他还是身怀暴戾之气的“文弱书生”,动辄出手伤人。最最最最最重要的是,他还是位简在帝心、得赐天子墨宝的臣子!
有了这么多重身份的加持,吩咐衙门的人办点事情还不简单?让他们为自己跑腿,甚至是可以连茶水钱都不用给的------嗯,每人一个包子就当是辛苦费了。
很快,许杰便查到了小女孩的家庭状况。
和李谦料想的情形差不多,小姑娘的确是从家里偷跑出来的。
原因也很平常,她出于钱塘县下辖之乡的小户之家,母亲不是正室,而是父亲的续弦之妻,生她时难产而死,所以她打小儿就没见过自己的亲娘。
父亲过世后,两个同父异母的兄长都嫌她是个累赘,逼着小小年纪的她干各种粗活不说,还时常饿着她,三天两头不给饭吃------偶尔好心时,让她吃的也是过了夜的饭菜。
听完了许杰的汇报后,李谦沉默半晌,方才问道:“他们这几天里有没有出来寻人,或是向官府报备家中人口失踪?”
“没有。”许杰抱拳道:“她那两个狼心狗肺的兄长,怕是巴不得她在外头死了才好呢,如此家里也能省下这一口粮食了!”
李谦瞥了他一眼,不以为然道:“真若如此,他们何故不将妹妹卖到人牙子那儿去?”
“年纪太小,干不了多少活儿,价格便宜不说,人牙子通常也不大愿意收。”许杰解释道:“而且据属下探听得知,此二人与邻居一户人家结怨颇深,许是担心卖了妹妹,会被仇家给举告到官府吧。”
在大明朝,买卖人口也是犯法的,《大明律》中就有明确规定:略卖良人为奴婢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若假以乞养过房为名、买良家子女转卖者、罪亦如之。若和同相诱、及相卖良人为奴婢者、杖一百、徒三年------
当然,大明朝有法不遵的现象也十分严重,即便在洪武年间也同样是如此,那一纸条文很多时候都是形同虚设的。这种情形,用一句话便足以概括——
民不举,官不究。
通常,卖儿鬻女的人家都没法直接将人给卖到大户人家里去,而是要经过牙行这样的中介机构,并立契今后绝不讨还儿女------事实上,他们很多时候也不知道儿女究竟被卖到了什么地方。
因此,有了牙行的存在,通常买卖双方都不用承担什么风险。
这是一笔你情我愿的买卖。
但眼下的情况显然有些不同,有了那么一个巴不得让你吃上官司的仇家在一旁虎视眈眈,加上这笔买卖的回报又不够丰厚,不愿以身犯险倒也是人之常情。
李谦轻轻颌首,却听许杰继续道:“对了,属下已经将人给扣下了,您要不要见见?”
“扣下他们做什么?”李谦闻言不禁有些发愣,心说这会儿的执法人员可真够嚣张的,随便寻个由头就能让你跟着走一趟。
“这个------属下这不是怕您临时起意要见他们,为免耽搁功夫,才提前做好的打算么!”
“呵,你倒是想得周全。”李谦随意地摆摆手道:“人我就不见了,你再帮我办件事儿------”
“但凭师爷吩咐!”
许杰不待他说完就抢先应下,表现得十分殷勤,一副‘以为上司办事为荣’的忠诚作派。对他来说这也确实是举手之劳,小事一桩。“您大可放心,属下这就让他们立下契书!从今往后,他们与那姑娘再无任何瓜葛!”
“话都让你给说了,不如我再把人送你府上得了?”李谦不满地瞪他一眼。
“属下不敢------”
“不过意思也差不多,但不全对。”李谦说着,招手唤来不远处的一名丫鬟,吩咐道:“去,让子衿带傻妞过来。”
傻妞是小姑娘的小名儿。
这年代的夭折率太高,老百姓们便认为取个贱名才好养活。因此她爹还没来得及等她长大,给她起个大号就去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