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三暗自一笑,对林枫这名书生很是钦佩。虽然这个时代还很崇尚文武双全,但这么有耐力又亲和的儒生还是很少见的。暗地里,魏三放慢了自己的脚步,他知道,这林枫甚得郑王器重,前途不可限量,而今天应该是林枫风光的日子,自己能名列第二,已经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李从谦更是兴奋,冲到大鼓前,用力地擂起鼓来。在震天的“加油”声和鼓声中,林枫终于冲过了起跑线。
林枫并没有多大的兴奋,五十圈,才二十公里左右,连马拉松的一半都没有啊。他回转身,微笑声望向仅落自己的十来步的魏三,两手一拱:“谢谢魏兄相让,不胜感激!”
“非也,林先生体力非凡,在下佩服不已啊,实是实力不如人啊。”魏三说话间,已经冲过了终点线。
“林某还是有自知之明的,魏兄明显是保存了实力,今晚,请魏三拔冗相见,以水酒铭谢!”林枫观察魏三脸色并无什么变化,似乎连汗都没有出多少,自然知道人家是让着自己。
“好说好说,能与林先生对饮一杯,相信也是人生快事。”说来也怪,魏三在侍卫中因为有些清高,人缘并不是太好,但却与林枫感觉很投缘。
“好,就此说定啦。走,一齐见郑王去。”林枫拉上了魏三的手,向观礼台走去,而这时,李从谦已经扔掉鼓锤,迎了上来。
“林先生,你真厉害!”李从谦兴奋地嚷道。
“哪里,还不是全仗着九殿下的鼓声振奋精神,在下铭谢于内!”林枫深深一躬弯了下去。
这李从谦可是李煜的铁杆,原史上,李煜曾多次派遣李从谦到宋朝进贡,表示自己臣服的意愿,可以说是李煜最信任的人。再说了,如此有趣、如此不遗余力支持自己的人,林枫也是十分欢喜的。
“走,我们一起见六哥去。”李从谦兴冲冲地拉起了林枫的手。林枫谦意地对魏三一笑,大步向前走去。
李煜已经站起身来,今天的林枫更让李煜刮目相看,才气横盈,直爽豪气,这样的人儿,李煜还是第一次见。
林枫快行两步,深深弯下腰去:“谢谢殿下的支持,林某幸不自辱。”
“先生请起,先生今天的表现真令所有人刮目相看,钦佩有加啊。今天中午,王府设宴,以庆祝先生顺利获得首胜。”李煜也是意气风发。毕竟是自己从外面招募来的人才,这也是为自己长面子的事儿啊。
“谢谢郑王厚爱。在下有一个小小的请求,请殿下允许魏三、刘澄和今天所有参加长跑比赛的侍卫一同参加。”林枫本意只是想发现人才,改变现状,并不想一路上踩着别人向上爬,要不然,他完全直接向李煜请求训练侍卫,李煜虽然一定会迟疑,但即使是出于看看热闹的心理,最终也会答应的。
“这是小事,不足挂齿。大家一起来就是啦!”李煜满口答应。
这一天,以后成为了王府欢乐日和活动日,最初只有长途赛跑和短途赛跑,但后来,就逐渐增添了举重、接力等项活动。</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