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宪成抬出了国家法律和洪武旧制,朱厚?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反驳。见皇上语塞,严嵩立刻愤君之慨,出言反驳道:“马阁老此言差矣。斯时太祖高皇帝得国之初,四海不靖,寇心不死,为统摄**,大扫天下九州之妖氛,故对贪名、贪利、贪位、贪色之徒课以重刑,严惩不待。盖因当时国中局势,遭受频年战乱之后,人心尚在焦躁狂乱之中而不能自拔,为救溺人心,拨乱反正,故治国用以重典。据此制定的《大明律》,未免失之过苛。譬如说,《大明律》中载有明文,民间百姓不许着苎罗绸缎,不许饰以金器,胆敢犯律者,或卸去双脚或流三千里外充军,南都百姓获罪者不知凡几。如今,满城百姓子弟,尤其商贾贩夫之流,哪个不是穿绸披缎?哪家女眷不是金翠满头,若都用《大明律》来定罪,只怕京城便有一时皆空之虞了。”
马宪成岂能不明白严嵩的险恶用心,但他在朝政之争上从不让步,当即将严嵩顶了回去:“严阁老此论貌似有理,实则不然。穿戴只关乎个人好恶,充其量只是人心不古,民俗奢靡;而走私贩私则不然,扰乱国家大政,涉及国计民生,两者风马牛不相及,岂能一概论之?”
接着,他冷哼了一声:“若非要将两者拉到一起相较,孰轻孰重,孰大孰小,明眼人略略权衡便可知之,更遑论柄国大臣!”
严嵩被他嘲讽,气得浑身颤抖,说不出话来。马宪成又继续说道:“祖宗好生之德,不嗜杀人之心,而私茶通番,辄以极刑凌迟论罪。其意安在?盖西边之藩篱,莫切于诸番,诸番之饮食,莫切于吾茶。得之则生,不得则死,故严法以禁止,易马以酬之。禁之而使彼有所畏,酬之而使彼有所慕,此所以制番人之死命,壮中国之藩篱,断匈奴之右臂,其所系诚重且大,而非可以寻常处之也!”
这个时候,一直没有说话的徐阶开口了:“马阁老且请息怒。其实皇上的心意,区区略猜到了一点:禁茶之议由来已久,却一直禁而不止。自宣德以来,藏汉毗连地带,东自潼关,西及甘肃,南抵汉中,绵亘数千里,到处都有私贩茶马的市场,以致出现了官营茶马互市久而寝驰,奸人多挟私茶澜出为利,番马不时至之情状。私茶之势,如洪水滔天,堵不如疏。皇上想从源头上想办法,大兴商茶以补官茶之不足。这在国朝也并非没有先例,甚或自弘治先帝之时,已有定例,可谓祖宗成法……”
接着,徐阶进一步引经据典,论证说由于朝廷厉行茶禁,茶户生产的茶叶没有畅通的流通渠道,生产积极性被严重打击,最终必定使生产萎缩;而茶叶生产的萎缩,最终又影响了朝廷专营的茶马互市。“弘治三年,御史李鸾言,茶马司所积渐少,各边马耗,而陕西诸郡岁稔,无事易粟,请于西宁、河西、洮州三茶司召商中茶。”;“令陕西巡抚并布政司出榜招商中,给引赴巡茶御史处挂号,于产茶地方收买茶斤,运赴原定茶马司,以十分率,六分听其货卖,四分验收入官”。所谓“六分听其货卖”,就是说允许茶商私人经营百分之六十的自由买卖,这实际上也是承认或者说是默许了民营茶马贸易的合法性。这便是茶叶生产萎缩后,政府征收不到“官茶”,不得不开放茶禁,“召商中茶”的开始。
同时,政府对茶户变征茶为征银,“初川陕茶课皆收本色,以易番马。永乐后番马由陕西道,川茶多霉烂乃令以三分为率,一分收本色,二分折银。至成化三年西宁等处亦折收银,粗茶百斤,芽茶三十五斤,皆量收五钱,无银收丝绢等,俱解本省有司支用……”。由此,才再一次活跃了茶叶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使茶叶生产的复苏有了生机。
徐阶的话恰恰切中朱厚?所想,他自然大点其头,说道:“正是这个理。单靠茶禁,不但耗时费力,效果却还不佳。既然有祖宗成法在,何不依东南之例,敞开榷法,商贾纳税请引即准其贩运,未必就不如官茶互市所得利润为少!”
原来皇上不但不同意厉行茶禁,还要彻底放开茶政专营榷卖之法啊!江南三大政:盐政、漕政和河政;北方三大政:茶政、马政和屯政,都与国家财政息息相关,而且茶政更是与马政密不可分,马宪成身为户部尚书,自然不敢拿国家的一大财源当儿戏,便说:“纵有所得,也尽在奸商而不在官,于国朝财政何益?”
严嵩已从方才的震怒之中清醒过来,立刻抓住了他的话柄:“马阁老此言又差矣。皇上如今推行新政,广施仁政,禁用威权,趋利逐财之徒固然可恶,但也只能加以疏导,不可施以重典。马阁老两榜进士,科甲正途出身,想必也读过《太祖实录》,可曾记得洪武年间,有广平府尹王允道上疏朝廷,奏请对磁州铁矿征税,太祖高皇帝亲下御批,曰‘朕闻治世天下无遗贤,不闻无遗利。且利不在官则在民,民得其利则利源通,而有益于官。官专其利则利源塞,则必损于民。’关于利该在朝廷还是该在百姓之分别上,太祖高皇帝这段旨意已是再清楚不过了。我附议徐阁老,赞同皇上兴开中商茶,取代茶禁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