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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我是土匪我怕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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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逸吃东西很快,喝酒却很慢。

实际上他的酒量很小,也就一瓶啤酒的酒量,不过大家伙却都热情地朝他敬酒。

一玻璃杯,又一玻璃杯。

林逸甩甩头,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喝了多少杯啤酒,只是脚底下的空酒瓶已经一大堆。

他觉得自己的头有点晕,然后看见那位头发花白的老摊贩好像拿着酒杯朝自己走来。

林逸告诉自己,不能再喝了,今天已经喝的够多了。但是老摊贩的一番话却让他不能不喝。

老摊贩明显也有些喝醉,他花白的头发在室内空调的吹拂下显得有些稀疏,他拿着酒杯的手很黑,指甲缝里塞满黄色的烟油和黑色的泥灰,他的嘴唇也有些发抖,浑浊的老眼充满感情地看着林逸,说:“林小哥,这杯酒你一定要喝。先不要拒绝,听听我怎么说。”

“老汉我今年已经六十七了,摆地摊做生意也有年头了,咱家里穷,没啥本钱,只能大老远走街串巷收一些老物件老玩意来摆地摊做买卖。什么镶着玉石嘴儿的烟袋锅,带在牛脖子上的铜铃铛,老铜钱,旧钢镚,文-革时候的锅碗瓢盆,茶杯茶壶,老鼠啃过的旧相框,糊墙用的老年画,甚至连老太太以前用过的裹脚布我都收。”

“这些东西便宜啊,几毛钱,几块钱都能收来。这些钱对城里人来说不算什么,可是对很多乡下人来说,每一分钱都是宝贝。乡下交通不好,在城里稀罕极的柴蛋鸡蛋拿到集市上去卖,一块钱十个。一块钱对很多老头老太太来说,那就是十个鸡蛋的价格,所以他们喜欢等着我去收货,喜欢看我收他们的老物件,喜欢我把一块钱一块钱数清楚了给他们。”

“有了钱做什么?他们拿了钱可以给宝贝孙子买一个漂亮的铅笔盒,给亲爱孙女买一只漂亮的书包,给埋头苦干的儿子买一贴治疗腰腿疼的风湿膏,给儿媳妇买一条过年系在脖子上的红围脖……”

“你听了这些是不是觉得我在讲笑话,现在不都新世纪了,乡下咋还那么穷?可我说的这些都是事实,国富民穷,穷人还是多呀。”老摊贩露出一抹岁月沧桑的苦笑。

“穷人穷习惯了,就会忘记很多,忘记自己是个人,忘记自己也可以像人一样在这种场合这种酒店大吃大喝。是你,是你提醒了我们,我们也可以这样做,可以在这里大碗喝酒大碗吃肉……”老摊贩浑浊的老眼里有泪光闪动。

“现在我敬你一杯,不为别的,只为你帮了我们,提醒了我们,唤醒了我们沉睡很久的尊严!”老摊贩举着酒杯的手有些微微颤抖。

这样的酒,林逸怎能拒绝?

他接过酒杯,高高举起---

为尊严干杯,

为活着干杯,

为我们自己,干杯!

一饮而尽。

……

这一次,林逸是真的醉了,脚步蹒跚,头脑晕眩。他酒量本来就不怎么好,却喝的这么畅快,爽利。

醉眼朦胧中,老摊贩似乎拿出了什么,是一大堆他刚收来的钱,这些钱是大家分别掏腰包凑出来的,因为老摊贩说,这次不能让林逸一个人掏钱请客,大家能出多少就出多少。

这些钱很零碎,有一块,五块,有十块,二十块,当然也有五十,一百,不过最多的还是一大堆零钱。

老摊贩把钱推给林逸,林逸死活不肯收,他也不能收。

酒醉中,林逸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然后大家就都又乱糟糟起来。

期间,耳边传来老摊贩那苍凉而又高亢的唱戏声:“小苍娃我离了登封小县,一路上我受尽饥饿熬煎,二解差好比那牛头马面,他和我一说话就把那脸翻……”

林逸头脑发热,耳朵根嗡嗡地响,只觉得那唱腔穿云裂空,响彻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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